职工维权的好靠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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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0:05 法制日报 | |
———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本报记者 钟鞍钢 初冬的北京下过一场雪后,让人感到寒意袭人。但在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每一位前来寻求帮助的人都会在这里感受到阵阵暖意。因为他们从这里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帮 就说上个月吧,江苏丰县的16位民工找到中心,说是他们今年3月初到北京中建一局五公司承建的新城公寓做工,8月份工程结束,直到现在还没拿到工资。工人说,他们与包工头有一纸协议,协议上只写着大工每天40元,小工每天20元,有钱再结账。可两个月过去了,民工还是没见到工钱,跑了好多部门都解决不了。他们想回家没有路费,想干活没活干,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法律服务中心的陈美芳说,我们正好是中建一局的法律顾问。她马上与中建一局工会的万主席联系上了。通过工会这条线,很快就找到了王队长,王队长承认是欠了工人的工钱,并承诺三天之内马上给钱。几天后,拿到工钱的工人又来了。他们说,公司不但发了工钱,还给买了回家的车票。怕路上带钱不安全,公司还把大部分的工钱给寄回家了。 今年八月十五刚过,中心一下子来了53位民工,他们是中谷城建设公司雇佣的农民工,在春季路工地干活。这些民工从今年2月份干到八月十五,没拿到一分工钱。民工说,来的时候姓阎的包工头说了,大工多少钱,小工多少钱,可现在秋分到了,我们要回家种麦子,却怎么也找不到包工头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咱们两条腿走路,你们到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我们找建筑公司。中心很快与中关村建筑公司工会的曹书记联系上了,曹书记及时与中谷城建设公司(发包方)的领导沟通,中谷城的领导很重视,承诺监督包工头给工钱。没几天,工人们就领到了工钱。工人们感激地说,为这工钱,我们找了好多地方都解决不了。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在这么短的时间就给我们解决了。民工们想给中心送个锦旗,中心的张主任说什么也不让。他说,民工们挣点钱不容易,不能让他们把钱花在锦旗上。 据中心张恒顺主任介绍,职工到中心咨询和反映的主要问题有:用人单位长期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待岗生活费等费用;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依法执行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在改制分流安置人员时,未能按国家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培训费;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不按国家规定给予工伤职工相应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发放住房补贴及长期扣留职工档案等。针对职工咨询的问题,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使前来咨询的职工学习和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增强了维权的意识。北京建总轻质建材厂的一位下岗职工,曾3次来到中心咨询,反映单位在其下岗期间,不按规定为其发放下岗生活费。针对他的问题,中心为他代书并指导他3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3次都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 几年来,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了北京市及部分外省市职工、基层工会干部政策咨询8172人次;电话政策咨询3885人次;接待集体上访咨询和反映问题40批,涉及1857人次;免费为职工代书136件;接受职工委托代理劳动争议案件128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36件,援助人数163人。他们认真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受到了基层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好评。而中心的陈美芳却深深地感到,如果没有各级基层工会的支持和帮助,许多问题解决起来也没那么顺利。看来各项工会真正是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责无旁贷的职责,工会无愧于群众维权的好靠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