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信访制度的历史演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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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0:43 光明网 | |
应星 文 政务院1951年6月7日颁布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一般被视为信访制度正式确立的起点。 信访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创造的一种特殊的人权救济方式,该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三个阶 信访制度是一个充满了悖论和矛盾的现实。一方面,国家一直强调要打破官僚主义的阻碍,不能对正常的上访群众搞拦堵;另一方面,国家又一再要求把各种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尽量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 在行政法制化的进程中,信访救济何去何从?学界一般有两种意见:主流意见认为信访制度从根本上说与法制化进程相违,应该取消这种制度;另一种意见认为关键在于信访立法,将信访制度纳入法制建设的正规轨道上去。(《瞭望东方周刊》2003年第4期)(来源:文摘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