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向全国推广学分制收费 按课程缴纳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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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1:07 桂龙新闻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12月21日讯(记者肖世艳)“学生上课像在市场选购商品一样,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学习潜质自主安排学习,是攻读一个学位或两个学位,提前毕业还是推后毕业,都由学生自己选择。”12月20日,自治区物价局在桂林市向来自国家计委、教育部和兄弟省市物价、教育、高校的代表们,介绍了运用学分制收费政策,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经验。从去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共有4所高校试行了学分制收费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广西部分高校自1999年秋季起,实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并根据个人的爱好和学习能力,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和选修课程。如此一来,按专业和学年收费的传统高等教育收费模式,明显比学分制教学改革滞后:一是不论学生选多少课,均缴纳统一标准的学年学费,对选课较少的学生显失公平;对于提前毕业的学生,第四学年的课程实际上已经修完学分,但仍需要缴纳学费;由于某些原因延期才完成全部学分的学生,如果学校按学年收费,又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二是学生选课数量未与学费金额挂钩,有些学生选修了一大堆课程,却不去听课和考试,造成教育资源浪费;三是学生选修第二专业或攻读第二学位的学费,无法计算收费金额,不利于学校培养复合型人才和提高毕业生就业。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普通高校试行学分制收费改革的总体部署,从2002年秋季新学年起,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率先实行改革。3000多名新生在交费时发现,自己不用像从前那样缴纳固定学费了,可以自行选修课程和专业,并按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学费,上课就像“自主点菜”,由自己决定拿一个文凭需要多长时间。 2003年秋季,桂林工学院、广西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也相继试行学分制收费。 自治区物价局韦艳兰局长介绍,实行学分制教学和学分制收费改革,推动了广西高等院校教育体制的创新。首先是促使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学分制收费改革后,给教师“很大的压力”,因为学生选课、选教师、缴纳费用、教师上课“创造”的学费收入,都将作为教师工作数量和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促使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其次是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增强了,根据对学生的调查,由于就业压力的增大,不少学生都想提前修完全部课程,一来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来减轻家里的负担;由于学分制收费管理系统对每一个学生都建立有预缴款账户、选课账户、消费账户和余额账户,学校财务部门每学年末都通过校园网公布学生的费用对账清单,供学生核对,提高了收费的透明度,规范了收费行为。 来源:新桂网 责编:黄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