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十大争议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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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1:55 生活报 | |
本报记者 静伟 综合报道 刘涌被改判死缓案件: 保障人权还是网开一面? 事件:沈阳“黑道霸主”刘涌大难不死,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缓,引起了舆论的一片哗然。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18日上午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刘涌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正方: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说:“刘涌案改判是为了保障人权。”陈兴良认为,“一个社会的法制文明程度并不只是表现在保护每一个好人和守法人的权利,还表现在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合法权利的保护上。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嫌疑人和被告。” 反方:网友王海波:人权是一个共性的问题,但是具体到特殊性上,刘涌的人权真比别人贵吗?对一个罪行累累、恶贯满盈的“黑道霸主”,辽宁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除了“不能排除在侦察过程中存在逼供情况”的字样之外,并没有明确说明刘涌的人权究竟贵在哪里,这怎么能让世人信服? 日本人珠海买春: 我们该不该愤怒? 事件:2003年9月18日,日本发动侵华战争72周年的国耻日。而这几天的珠海,却发生了足以令整个中国愤怒的一幕———数百名日本男客人组成的一个观光团,在一个五星级酒店中大肆“买春”,并公开称“就是来玩中国小姐的”。数百名中国“小姐”从珠海甚至深圳的各夜总会赶过来,成为日本客的寻欢对象,日本客住的整个楼层一片淫声浪笑。 正方:《华商晨报》评论文章:该场丑剧,是一些日本人对其侵略历史的公然炫耀,是对所有受侵略人们的公然示威。在“九一八”这样的时间发生这样的事件,的确具有强烈的符号意义、象征意义,日本人“军国主义”的集体潜意识或明意识显露无遗。 反方:网友:民族感情绝不能超越法律。感情上的事还是交给感情,法律上的事还是交给法律吧。在国际性的事件中,狂热的民族主义未必让对方害怕,而冷静和理智往往更令人敬畏。 性骚扰案引起纷纷关注: 谁能捉住“看不见的手”? 事件:2003年10月29日,全国首例原告胜诉的性骚扰案终审判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被告侵扰原告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11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北京首例性骚扰案”作出判决,驳回了雷小姐告其原上司焦某侵犯其名誉权的诉讼请求,同时也驳回了被告焦某反诉雷小姐名誉侵权的诉讼请求。 正方: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刘伯红说:性骚扰是社会性别不平等的一种表现。不管人们对两案的具体情况还有什么疑问或争论,案件诉讼本身具有重大意义。应该让沉默的文化发出声音。 反方:中国政法大学的巫昌祯教授认为,目前大量的拐卖妇女、强奸、家庭暴力等犯罪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时候,对于性骚扰这样一个仅限于精神损害而没有任何实质性伤害的问题,还不到立法的阶段。另外性骚扰只是在语言和身体动作上实现,对受害人的身体没有形成什么真正的伤害,很难举证。 农妇入选“CCTV经济年度人物”: 小人物,大英雄? 事件:熊德明,一位普通的重庆农民,因为“向总理说了实话”,引发了全社会对拖欠民工工资的大检查,也成为了“2003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的候选人,与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网易创始人丁磊、微软公司副总裁陈永正等22名叱咤中国的经济精英并驾齐驱。 正方:经济学家这样陈述推介熊德明的理由:当前,我国农民打工收入已占到家庭收入的43%%以上,而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却十分普遍。熊德明的一句“实话”,全社会都“听”到了。 反方:《北京娱乐信报》文章:评选年度“中国经济人物”,既是对中国经济做出重大贡献人物的褒奖,也是剖解他们身上具有规律性的经济“元素”,为以后的经济建设提供经验借鉴。熊德明所做的贡献经济“含量”不高,且充满偶然性和机遇性,这种贡献不便学习和效仿,因而无法寄予更多的期许。 “木子美”公开晾晒隐私: 有了快感你就喊? 事件:凭借在网上公布自己的性爱日?恰兑徘槭椤罚阒莸囊晃慌嗉澳咀用馈痹诙潭涛甯鲈碌氖奔淅镅杆俪晌叹诺ぁ⒚廾蕖⑽阑鄣扔蒙硖逍醋鞯呐骷抑腥似钔囊桓觥? 正方:著名社会学专家李银河:我劝大家不必过于激动,如果自己不愿意投入其中,就静观其变:观察在如此短暂的历史时期之内,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行为模式所发生的如此剧烈的变迁,应当说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反方:《中国青年报》评论文章:宽容,是我们常用的词汇之一,但在某些时候对某些事物的过度宽容,可能意味着对公众利益的伤害。一个价值多元化的社会,一个崇尚自由选择的社会并不意味着是没有对错是非的社会。我们不能因为标榜宽容而失去了价值判断的勇气。 神秘富翁耗资百万征婚寻处女: 我选择,我喜欢? 事件:2003年4月9日,成都许多市民在《成都商报》上发现一则惊人的广告:一位身价过亿、现年35岁的富豪通过一则通栏广告凤求凰。此前,该富翁已向《南方周末》、《扬子晚报》等国内16家媒体投放此广告,耗去广告费近百万元。该人欲寻觅一位十全十美的女子作为人生伴侣,且向应聘者提出诸如“无性经历”、品德优良等条件,社会各界反响不一。 正方:网友:社会的进步首先就是要以尊重普通人的选择为标志,如果这是一个普通人的征婚要求,你们会怎么看?你情我愿,又没有影响你什么!你可以不这样要求,但你怎么管得了人家怎么要求? 反方:南京化工学院朱同学:自己都有小孩了,为何要求对方是纯洁的“圣女”,这难免让人想起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有歧视女性的意思。 男领导禁配女秘书: 身边的女人是老虎? 事件:四川省委办公厅今年出台《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和《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规定》要求,不得为男性领导干部配备女性身边工作人员。此举一出,舆论哗然。 正方:规定的起草者之一———中共四川省纪检委的有关人士透露了制定该规定的原因:个别领导干部身边的女性工作人员会向我们反映一些骚扰的问题。另外,主要考虑到“省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压力问题,如果是女秘书,的确有些不太方便。 反方:中国人体健康科技促进会性与性别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郑红霞:“这是‘女人是祸水’的现代翻版。其假设是身边有女人,男领导便要犯错误。这是一种制度化的性别歧视。” 中国第一“人造美女”: 假作真时真亦假? 事件:历时近200天,耗资30万天价,全身十多处进行全面整形,中国第一“人造美女”、北京姑娘郝璐璐将于今年底正式完成“变脸”。自郝璐璐之后,深圳、四川以及我省等地,越来越多的女子甚至男子纷纷要做“人造美女”、“人工帅哥”。 正方:南京师范大学的社会学家吴增基教授认为,大家要以平常心来看待“人造美女”,大家都有追求美丽的权利,公开自己的美丽也无可厚非,所以大家不要带有色眼镜看她,应该给希望做“人造美女”或者“人造美男”的人有自己生活的社会空间。 反方:江苏省人民医院整形外科的汤主任认为“人造美女”是没有生命力的“美丽”,所以不值得提倡,更不应该拿来进行新闻炒作。而一般的人如果需要整形,千万不要拿着某某明星的照片来整容。而应该根据自身的条件适当地进行改善,而不是改变。 湖南卫视“星气象”: 新气象还是“腥气象?” 事件:2003年5月26日,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推出《星气象》,因其镜头、音效及主持人台词比较暧昧而激起一番争议,停止播出,中国电视对“情色”的容忍度开始被电视业所重视。 正方: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蔡骐认为,一档节目如果其内容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成分,只是表现方式与传统方式有些差异,应该以宽容的心态来看待它,节目办得好不好,最终要由观众说了算。“ 反方:胡连利某高校外国新闻传播史副教授:湖南电广传媒对娱乐节目改革的勇气值得肯定。电视创造美,观众也在欣赏美,但美应该是健康的,不能和色挂上钩。《星气象》美色的符号太明显,对少年儿童的诱惑性极强。 深圳大学出台“清规戒律”: 管的是不是太宽? 事件:2003年5月18日,深圳大学公布了新的学生《行为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草案,其中,禁止大学生在校内牵手、搂腰、拥抱、接吻以及女生穿低胸露背装等,否则将以扣分形式对违例学生进行处罚,凡扣满30分者将被勒令退学。该草案引起不少学生的反弹,认为校方有辱人格,试图以管理小学生的方式管理大学生。 正方:华师大中文系一位李姓女生指出,新规定可以遏制校园风气日下、部分学生行为不检点的现状。“现在校园内避孕套到处卖,同居现象屡见不鲜,这样来矫枉过正一下也未尝不可。” 反方:暨南大学一位老师认为:首先,学校有权利根据自身情况来制定有关条例,但前提是不能和国家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相违背,否则就应该让道;其次,这样的条例可操作性不强,学校应以教育为主,像这样可执行性低的规定,不如放弃。(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