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100万奖励 国家名牌产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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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4:3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莆田市经贸委等有关部门获悉,莆田市人民政府将出台《实施名牌战略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在该市设置经济实体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收的企业,凡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100万元、国家免检产品的奖励10万元,省级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的奖励5万元。 (本报记者 阮友直/通讯员/黄永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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