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指出:以各方“共赢”思路推进东北国企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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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6:40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12月21日电(记者杜学静任芳)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副司长唐元21日在此间表示,在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过程中,应按照“成本稀释”、“优先安置职工”、“着眼于企业改制发展”等3项原则,以国企相关利益主体“共赢”的思路,推进东北国企改革。唐元在“国有经济长春论坛”上说,与国企改革相关的利益主体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职工及其他债权人。推进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要兼顾各方利益,找准突破口。 唐元认为,对东北国企化解不良贷款、置换职工身份需要付出的改革成本,应按照“成本稀释”原则在今后较长时间内消化。东北国企的不良贷款是长期积累形成的,要立刻化解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他建议,通过允许地方发行政府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变国有商业银行对地方国有企业的债权为地方政府的股权,改变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有责任而无权力”、“银行有权力而无力操作”的被动局面。这样,不但可以有效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还可以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坏账率过高的问题。 唐元认为,国企职工曾为国家做出过巨大贡献,对解除国企职工身份的补偿应当规定“最低补偿”标准。他说,目前对解除国企职工身份的补偿标准有的高达10万元以上,有的只有几千元钱甚至更少,很不平衡,导致许多职工下岗后生活非常困难,去年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低保人群中70%左右为国企和集体企业下岗或失业职工。对此有必要在政策上做适当调整。 东北国企最需要的是机制创新。唐元说,企业改革要根据“分类分离重组改革”的思路,实行着眼于发展的改制,尽快理顺企业内部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国家要抓的重点国企,要分离冗员、不良债务、企业办社会等,形成精干的主体并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和重组,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应当优先用有效资产安置职工,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改革,盘活资产,解决企业改制及发展问题,吸纳职工再就业。(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