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用热也得交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1日18: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12月21日电(记者邹兰、张俊成)供热改为计量收费后,整个冬季不打开暖气,就真的一分钱也不用缴了吗?业内人士说,其实热计量收费并不完全等于按用热量收费,说白了,即使不用热,也需缴纳相应的公摊费用,只是数额相对小得多。 天津自1997年起,在市内多个小区进行热计量收费试验,试验发现,供热并不像水、电、煤气那样按表收费就行。实际上每个住户应负担的取暖费由两部分组成,即变动热费和 天津市政府供热办解释,计量收费后每户还需按面积分摊部分热费的原因是:第一,住宅楼的公共建筑部分热能费用应由住户分摊,这部分热能费用约占单体建筑热能费用的30%-40%。第二,供热住宅的每个住户都可以通过墙壁从相邻用热住户那里得到一部分热量,获得热量的多少与其居住的面积有关,所以在已供热楼房内不用热的住户,也应当缴纳一定的热费作为对周围住户的补偿。第三,采暖期中,热用户由于某种原因可以关断阀门不用热,但供热站的设施及运行人员不能因其不用热而停止工作,所以供热部门的运行管理费,也应当按供热面积分摊给热用户。 据介绍,计量供热热费由实际使用量和居住面积分摊两部分组成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只是按居住面积分摊的比例占多少,各国没有统一规定,一般在30%-50%之间。德国等欧洲国家规定每户取暖费中,按供热面积分摊比例为30%,实际耗热量占70%。 天津市政府供热办公室从事热计量研究的人士介绍,实际耗热量在热费分摊中所占比例越高,就越能鼓励用户节约用热。但天津市在凯立花园和龙潭路节能住宅小区进行热计量收费试验时发现,如果按欧洲惯例采用实际耗热量占热费70%的办法,住户取暖费便会出现较大差别,在住户消费心理不成熟、相应热计量配套政策法规、热计量取暖费的定价政策等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取暖费账单难以操作的局面。因而,天津采用了取暖费按供热面积分摊占40%,实际耗热量占60%的做法。(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