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股能否上市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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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07:36 每日新报 | |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中国证监会最近对《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1号———关于定向募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审核要求》作修订,这次主要对内部职工股处理标准作修订。 根据文件的规定,对于符合内部职工股审批与发行规定的公司,其内部职工股可从新股发行之日起满3年后上市流通;对于1992年5月15日至1993年4月3日批准设立的、超比例发 文件规定,1993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19日,对于超比例发行内部职工股的公司,其中符合2.5%规定的内部职工股,可依据有关规定,从新股发行之日起满3年后上市流通;超出规定比例的其余部分的内部职工股由现有股东继续持有,暂不上市流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