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贴QS标志 最高罚三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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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09:1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商琦)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从明年起,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加贴QS标志的企业,将会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商店无QS食品将责令撤柜 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介绍,从明年元月1日起,质监部门将全面进行5类食品的市 4月1日起,对违规销售无加贴QS标志5类食品的商店,将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查处及实施处罚。 此外,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加贴QS标志的企业,将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者,处3万元以下罚款,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但今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合格5类食品,在保质期内,可继续进行销售。 获QS认证企业名单将公布 此外,市质监部门将于明年1月初,向社会各界发布获得QS认证的5类食品生产企业名单,并向集团消费单位印发宣传单张、名录,引导市民放心消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