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禁考临床医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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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09:35 金羊网-新快报 |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类人受限制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的医务工作者,均不得报考明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等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200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东省已开始接受报名,5种类型的医务工作者将受到报考限制。 据介绍,本次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月16日,各市报名地点自行公布,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则到广东省资格考试中心(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报考。具体考试时间定在明年6月26日至27日,考试科目共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科。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对于考生的报名资格,人事部门也有严格要求,除报考特定专业需要一定的工作年限和学历外,5种类型的医务工作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等类型的资格考试,他们分别是: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