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专题:工伤条例与工伤认定(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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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3:5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与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联手推出法律咨询 工伤争议由用人单位举证 读者:家属坚持认为是工伤,而单位却坚持不承认,应该怎么办? 律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构成工伤的举证责任。 非法使用童工,造成工伤怎么办? 读者:我弟弟才14岁多,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企业没有为他办理工伤保险。万一出了意外,该怎么办? 律师:违法雇佣童工造成伤亡应给予直系亲属一次性赔偿。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提供虚假工伤诊断证明要罚款 读者:许多老板在工人出事故后,会向劳动部门提供一些虚假的工伤诊断证明。这样行吗? 律师: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工伤诊断证明的,最高可罚款1万元。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果存在“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或“收受当事人财物”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同时规定,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体户也纳入保险范畴 读者:我到一家个体户经营的企业打工,老板不愿意为我们办理保险,还说,个体企业用不着办理保险。是不是这样? 律师:《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覆盖范围涵盖了所有企业,特别是将乡镇企业纳入了统筹范围。同时,第一次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了工伤保险的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义务主体角度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有义务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记者张华)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