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过亿假币售出七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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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4:4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九名主犯分别被判死刑或重刑 本报惠州讯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通报,“11·25”特大制贩假币案一审判决,伪造人民币数量超过一亿元,造成7000多万元流通于市面的江木舜团伙被重判,九名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该案的被告人江木舜为牟取暴利,于1998年至2002年12月期间,纠集同伙钟伟强、宋相贵、曹鹏飞等12名被告人,出资制作假币。他们共印制假人民币6次,伪造人民币数额总量超过一亿元,并以每100元卖5至7元多人民币的价格销售出去,销售出去的假币金额达7415万元,他们从中获取非法暴利超过1000万元。惠州市中院一审依法以伪造货币罪分别对江木舜、钟伟强、曹鹏飞等9名涉案主犯作出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以伪造货币罪、销售假币罪分别对卓木驼、蔡木群、林平3名从犯作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李丽 林洁)(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