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广州人户口可自由迁入迁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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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广州户籍制度改革又有大动作,从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新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一度在广州实施的侨汇购房入户等有关规定将被取消,申办蓝印户口手续也将停止受理,而在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则可入户广州。 广州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实施范围仅限市属10区,增城市、从化市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人口发展状况,参照《意见》制 取消“农转非”人口控制计划。全市只确定农业户口人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口的指导性总量指标;农业户口人口“农转非”管理权从市下放到区。 准入条件取代现行入户政策。准入基本条件包括拟准入人员在年龄、婚龄、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职业能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纳税额、居住和就业情况等方面的具体政策规定,以及确定人口准入补充条件的设置范围和基本项目等内容。 取消侨汇购房入户规定,停止受理申办广州市蓝印户口手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后未满5年的人员,暂不予办理登记、迁入广州市常住户口。 常住户口市内可自由迁移。对到国内外其它地方就业、生活和学习的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其户口可自由迁入、迁出或注销、重新登记。 三年纳税十万可入户。在广州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和在广州市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有固定住所即可入户广州。 (耀文)(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