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任务使警长成罪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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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2:54 北京晨报 | |
晨报辽宁专讯为完成所里规定的罚款任务,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某派出所警长李明义两年里处罚治安案件44起,罚款20余万元,只有一起履行了正规手续。要不是一个女服务员被他逼得跳楼,真相恐怕还不能大白于天下。日前,建平县法院一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明义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2年6月初,建平县检察院接到一封署名举报信:建平县某派出所警长李明义非法拘 而且,据上百名当事人反映,李明义的罚款经常是“一口价”,不容别人有任何疑问,不交钱就不放人。此外,李明义还采取刑讯逼供、蹲马步等手段致使当事人屈打成招。 《华商晨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