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修宪建议出台前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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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4:0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2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始举行。在吴邦国委员长的主持下,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说明。 建国后的第八次修宪已经正式进入法定程序。 征求意见从两会开始 “这是一个慎重的过程。”中国人民大学的国内宪法学界权威许崇德说。许崇德从1954年进入中南海宪法起草委员会工作,曾经参加过1982年宪法的起草工作,是国内宪法界的权威人士。 1982年宪法通过以来,我国一共进行了三次修宪,一般的程序都是先由中共中央成立宪法修改领导小组,起草宪法修改草案,然后提交全国人大通过。“所以这次修宪在提出建议以前是在党内操作的”。 据许崇德回忆,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前,中央的修宪小组曾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也包括像他这样的国内宪法界老资格人士。“大约是在6月份的时候,我参加了几次有关于修宪的座谈会,并提出了我自己的看法。其中有一次是由吴邦国亲自主持的。本来这些会议应该更早举行,但是后来因为SARS推迟了。” 事实上,在今年的两会前后,修宪的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展开。中共中央办公厅于两会前就已指定专人着手有关宪法修改的研究工作,并在4月份召集知名专家学者就宪法修改问题举行座谈会。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法工委等部门也组织了一批人为宪法修改作前期准备。作为国务院智囊库之一的中国社科院亦安排有关专家就宪法修改问题提出研究报告。此外,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也纷纷就宪法修改问题开展研究。 三种方案之争 据许崇德回忆当时研讨会的情景,与会专家不仅对修宪的具体内容有争议,而且对是否修宪,多大幅度地修也有争议。 一部分专家主张不修,他们的理由是宪法应该保持稳定,不应该频繁地修宪。我们国家的修宪已经比较频繁,仅在1982年宪法通过以后就经历了四次修宪。“这与西方国家比起来,是比较多的,但是我国有自己的国情,所以与它们并没有什么可比性。”许崇德说。 而另外一部分专家是主张大修,像1975年、1978年、1982年那样,基本上推倒重来。他们的理由是现行宪法与社会实际已经脱节,因此非得动大手术不可。 最后一部分就是像许崇德主张的那样,进行小修,在局部对宪法进行修补。“我们要照顾宪法的稳定性,所以只要在局部进行修补就可以了。但是不修是不行的。因为,我国社会的发展一日千里,宪法作为基本法,很多东西与社会现实相脱节,所以必须对它进行修改。” 对私有财产入宪看法不同 早在今年两会召开期间,代表们就对私有财产是否应该入宪展开了讨论,并存在明显的分歧。在一部分委员强烈呼吁私产入宪的同时,中国社科院的喻权域委员则对这一主张表示了强烈的反对。他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已经为时代所淘汰,它并不是绝对不可侵犯的。 喻权域告诉记者:“我查阅了日本、意大利、原西德、印度等十多个国家的宪法。他们对财产权的规定有三个共同的特点:一、保护私有财产,但私有财产并非‘神圣不可侵犯’,即不把财产权绝对化;二、宪法对私有财产做出了各种限制,要求私有财产服从公共利益,或不损害公共利益;三、在必要时,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有偿征收私有财产。” 另一些代表则从保护合法财产的角度对此提出自己的建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杨伟程代表指出:“现阶段,的确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说资本外逃,或者在外转了一圈又以外资的身份回来。因此,怎么界定私有财产,是依法保护的前提。”焦洪昌对此也表示,很多人对私产入宪存有疑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保护私有财产究竟在保护谁的财产存有疑虑,很多富人的财产来源是有问题的,如果是这样保护私有财产的话,恐怕会带来问题。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