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受伤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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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4:16 齐鲁晚报 | |
本报潍坊12月22日讯(通讯员 姜浩 记者 刘炳文) 两小学生在体育课上撞在一起,其中一人左锁骨粉碎性骨折,其家长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损失,日前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决由双方家长及学校分担责任。 三年级学生小龙(化名)上体育课玩“丢沙包”时,与小虎(化名)发生碰撞,后经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在治疗过程中学校及小虎的家长为其支付了少部分医药费,但其余的医疗 潍坊市奎文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双方的监护人与该小学按4:4:2的比例承担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