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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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8:2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2日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建议提出,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同时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作了关于修宪建议的说明。 王兆国说,根据十六大精神,在宪法中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中共中央还建议进一步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中共中央建议,以上条款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共中央建议增加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他建议修改的内容有: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中共中央还建议,将地方各级人大每届任期从三年到五年不等一律修改为五年。建议增加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等。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