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区欠电费总额2亿元 电费“老赖”有四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0:45 新华网 | |
广州地区欠电费总额2亿元 明年初,供电部门将对钉子户临时户实行先交费后用电 为解决日益严重的电费回收难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广州供电分公司昨日宣布,将在近期内对长期拖欠电费的“钉子户”实施停电,同时对部分长期欠费、信誉不佳的用电 专项整治追回欠费3.12亿元 据悉,目前部分用电户利用电能赊销赊购的购销特点,不顾诚信,拖欠电费。从2000年起,广电集团广州供电分公司每年被拖欠的电费都超过1亿元。 从今年10月起,广州供电分公司启动电费回收专项活动,一方面,“点面结合”,重点落实大用电户的电费回收,要求各欠费大户制定还款计划,督促落实;另一方面,对一部分客户统一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在限期内清偿欠费。活动中共计发出催缴电费通知书37.8万份,对7.39万户欠费客户执行了停电,对19户电费“老赖”派发了律师函,追回欠费共3.12亿元。但是,截至2003年12月12日,广州地区拖欠电费总额仍达2亿元。 收费难,停电更难 虽然暂停欠费客户的电力供应,是中止欠费客户继续拖欠电费行为、解决欠费问题最直接、最合理、最有效的方法。但是由于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广州的供电企业普遍感到“收费难、停电更难”! 依法行政停止电力供应为何目前仍存在较大阻力?广州供电分公司有关人士认为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电力千家万户都要用,其消费群体不同于电话、有线电视,停电引起的反应较大;二是开发商私自将临时用电转为永久用电,居民购房时不知情。开发商欠电费,供电企业在依法采取停电措施追讨电费时,往往受到开发商或管理公司以及个别职能部门假借住宅用户利益,阻挠供电企业依法停电。 电费“老赖”有四种 据广州供电分公司统计分析,广州地区电费拖欠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恶意拖欠电费,并以武力拒缴电费。例如,增城澳洲山庄因自身经营原因,到12月19日止拖欠电费56.60万元。供电企业依法实施停电时,澳洲山庄有关人员蛮横对抗,并挟持供电企业的工作人员。增城市政府、经贸局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以及法律协调,澳洲山庄仍然继续欠费。 二是以临时用电转供住宅用电的形式拖欠电费,并假借住户利益阻挠停电。例如,远锋大厦自建成以来一直未办理永久用电手续,并擅自将临时施工用电转接给住宅用户使用。从2002年8月开始,每期均无法按时缴费,至今欠费已达362194.2元(含12月电费)。 三是中间层侵占电费,造成欠费。例如,广地花园从2003年10月份开始欠费,至2003年12月19日止,总欠费388724.61元,违约金8071.38元。供电企业原计划12月21日依法停止供电,但在当地职能部门的干预下,至今未能采取停电措施。 四是企业经营不善停业,无法缴清电费。例如,乐得花园拖欠2003年2月-12月电费共63.7万元,因发展商破产无法清缴欠费,已停电。 钉子户要先交费后用电 据了解,为保证电费回收,广州供电分公司将继续强化现有措施,在近期内对长期拖欠电费的“钉子户”实施停电,以减少国有资产的进一步流失。 同时,将对部分长期欠费、信誉不佳的用电户以及风险较大的临时用电客户安装预付费购电装置,实行先交费,后用电,以期有效地化解国有电费资金流失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关人士表示,此项新举措将于明年年初实行,由于主要针对已有不良记录的老客户和流动性较大的临时客户,安装预付费购电装置短期内将不会对住宅用户实行。(记者/陈韩晖 实习生/梁晓霞 通讯员/龚甸)(来源:南方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