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2004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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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1:00 南方日报 | |
粤卫通〔2003〕8号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200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42号)精神,现就我省2004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月16日(各地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考点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可到所在地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到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以下简称省资格考试中心)报名。省资格考试中心接受报名的时间是:2004年1月5日至9日,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1.报考药、护、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药、护、技师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 (4)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这次考试不开考。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者,除具备(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学历取得的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3年12月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四)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工作岗位和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五)从2003年起,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每一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4个科目成绩均合格,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异地报考剩余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到所在地考点报名考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200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报名时核对原件后交复印件)。 2.《200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小二寸4张及大一寸1张。 4.已参加2003年考试但部分科目不及格者,提交《200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及档案号。 (二)凡报考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者(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代码为024至086的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凡报考护理师和主管护师资格考试,须提交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各考点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报名信息表上签上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及报名信息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后,存放在各考点。 四、考试科目、范围及方式 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4科: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考生可选考其中部分科目,也可全选。2003年已参加过考试并及格的科目,可以不用再考,考生可补考其他科目即可。 考试范围及其他具体要求按《考试大纲》规定。 考试方式全部采用纸笔考试。 五、考试时间 中、初级考试同时进行。考试时间如下: 六、开考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资格考试专业(共11个),代码从001至011,依次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技术、放射医学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营养、理化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 (二)初级(师)资格考试专业(共12个),代码从012至023,依次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中医护理学、口腔医学技术、放射医学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营养、理化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中级资格考试专业(共83个): 代码从024至086的专业(共63个)依次是:全科医学、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学、血液病学、结核病学、传染病学、风湿与临床免疫、职业病学、中医内科、中西医结合内科、普通外科、骨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中医外科、中西医结合外科、中医肛肠科、中医骨伤科、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妇产科、中医妇科、儿科、中医儿科、眼科、中医眼科、耳鼻咽喉科、中医耳鼻喉科、皮肤与性病学、中医皮肤与性病学、精神病学、肿瘤学、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射治疗、放射医学、核医学、超声波医学、麻醉学、康复医学、推拿(按摩)学、中医针灸、病理、临床医学检验、口腔医学、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正畸、计划生育、疾病控制、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 代码从087至106的专业依次是(共20个):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中医护理、口腔医学技术、放射医学技术、核医学技术、超声波医学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营养、理化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消毒技术、心理治疗。 特此通告 2003年12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