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明年交通规费后日开征 明年2月28日前须缴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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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2:41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2月23日讯 (见习记者庾琳) 记者昨日获悉,南宁市2004年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的养路费将从12月25日开征。 据了解,凡在今年12月25日至2004年2月28日统缴期内一次性缴清2004年全年摩托车养路费的,可免征两个月养路费,按10个月征缴;农用运输车及拖拉机可于2004年2月28日前与辖区内各征费站、交管所签订全年包缴合同,有关部门将按合同比例优惠征缴,未签包缴 据悉,车主须持车辆行驶证和2003年养路费缴讫票、牌到各征费站办理交通规费年审及统缴手续。区直单位和市区的摩托车可就近到设在市区的12个征费站点办理;原南宁地区桂F0车牌的摩托车可就近到南宁市交通局所设的征费站办理;南宁市5城区的农用运输车可就近到河南、西郊、安吉、津头、北湖5个征费站办理;邕宁和武鸣等7县及南宁市中远郊的车辆,可到当地交通局及乡镇交管站缴费。责编:蒋秋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庾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