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相信台湾人民最后的抉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4:37 中国台湾网 | |
——对江泽民“三个可以谈”的声明 十一月八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中,重申祖国和平统一和中共的对台政策,而提出了“三个可以谈”,同时,游锡堃“院长“在立法院答覆质询时,代表台湾当局作了初步的回应。本盟基於促进中国和平统一之宗旨,特发表声明如次: 一、对於江泽民声称“一个中国”原则前提下的“三个可以谈”,即“可以谈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问题;可以谈台湾地区国际上与其身分相适应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空间问题;也可以谈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等问题”,与本盟一向所主张之“两岸和平统一”、“无条件谈判、有条件统一”,并无二致。本盟认为:这是继“江八点”后,中共当局对台湾当局最大的善意表达。本盟表示欢迎。 二、至於江泽民称:“中共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及“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基於本盟之宗旨,我们赞同并赞赏中共的“诚意”与“努力”,但武力统一非本盟所愿见者。又本盟认为“台湾问题”涉及历史及国际势力消长的问题,必须要耐心的、细致的和长期的才能解决。面对台湾的台独当局,为保障两岸未来的“和平统一”,中共当局更应有“寄希望於台湾人民”的具体措施。例如:召开全球中国人(包括台湾代表)的“国是会议”或“政治协商会议”,以凝聚全球中国人“和平统一”的共识;召开中国和平统一的国际学术会议,让台湾学界代表也能在国际上表达对中国和平统一的愿望和理论;给予台湾人民国民待遇,取消台湾人民大陆旅行、大陆就业、大陆求学、大陆定居的不同待遇。 三、游锡堃说:“‘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有自己的宪法、人民”,两岸谈判“只要不预设政治前提”就可以谈。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又岂能没有预设的“政治前提”?“中华民国”政府预设的政治前提就是《中华民国宪法》,《宪法》第四条明文:“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即“一个中国”原则;又增修条文之《前言》亦明文“国家统一”。游锡堃说:大陆是“另外一个国家”,及“R.O.C.、P.R.O.C.之间的事情,是国际大事”,这是明确违反宪法“一个中国”原则的言论。本盟除了表示坚决反对外,并主张监察院对游锡堃的违宪言论予以调查弹劾。 两岸是统是独,关涉著两岸是和是战,关涉著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的安全和福祉,也关涉全中华民族的复兴,民进党政府坚持台湾独立,坚持两岸敌对,坚持违宪毁法的将台湾领向战争的危机,必须要为其后果负起一切政治和历史的责任。本盟呼吁:民进党政府必须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回归一中,立即三通,否则必将被人民和历史抛弃;我们也同时呼吁新的中共领导班子,继续“诚意”和“努力”,相信台湾人民最后的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