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建议:将“三个代表”写入宪法 公民合法私产不受侵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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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议讨论 本报讯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昨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建议提出,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建议并提出在宪法中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这次修宪不是大改 可改可不改的不改 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兆国就建议作了说明。他说,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十六大精神,体现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根据这个原则,这次修宪不是大改,而是部分修改,对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用宪法规范的、非改不可的进行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可以通过宪法解释予以明确的不改。中共中央的建议将在本次会议讨论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三个代表”写入宪法 反映党和人民意愿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起,成为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指导思想。 王兆国说,根据十六大精神,在宪法中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完善保护私产规定 国家尊重保障人权 中共中央建议进一步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规定。现行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中共中央建议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共中央建议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中共中央建议修改的宪法内容还有: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等。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