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闪客”小小欲告耐克公司剽窃著作权(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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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16:03 光明网 | |||||
杨文学 朱志强介绍,他于1989年开始创作“火柴棍小人”,以其为主角创作了一系列Flash作品。这些作品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其系列作品及其“火柴棍小人”形象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有多家媒体对他进行了报道,2001年12月15日《新周刊》杂志评选其为“年度网络风云人物”,《小小系列》作品也相继获得了多个奖项。 但自今年10月起,耐克公司为举办“2003NIKE-Freestyle酷炫之王全国大搜索”活动及宣传推广其新产品“NIKESHOXSTATUSTB”,分别在自己的网站、新浪网首页、王府井大街、地铁(天安门西)站台、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大量发布广告。上述广告中使用了一个头部为黑色圆球体,没有面孔,身体的躯干、四肢和足部由黑色线条构成的卡通人物形象,与火柴棍小人惊人相似。 朱志强说,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他在11月27日委托律师向耐克公司发出了律师函进行交涉,并要求耐克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终止发布各种侵权广告并向其赔礼道歉。但是该律师函却石沉大海,耐克公司丝毫没有理睬。正在等待上海方说法 对于此事,美国耐克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王晓平解释说,这个广告是国外的一个作者做的,由耐克总部法律部推荐过来。他也确实收到了对方的传真,但代表处这边没有经营广告的职责,因此传真已转给上海耐克(苏州)公司市场部。他表示,知道朱志强先生对此事非常认真,耐克这边也会认真对待。对于广告的情况,他希望记者致电上海方面并给了公司的总机号码。随后,记者拨通了上海耐克(苏州)公司的总机,可惜没有人接听。 对于王先生所说的认真的态度,朱志强先生表示无法理解。他说,如果耐克真的很重视这次侵权的问题,就应该很快和他联系,不会这样不理不睬的。最后他说,如果耐克仍然没有消息的话,他将提起诉讼。 那么,这起我国首例国际大公司侵犯闪客的纠纷究竟会怎样呢?朱志强能否和耐克叫板呢?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新闻附件火柴棍小人 朱志强1989年开始创作“火柴棍小人”。“火柴棍小人”头部为黑色圆球体,没有面孔,身体的躯干、四肢和足部由黑色线条构成。自2000年4月创作其第一个网络动画《独孤求败》开始,朱志强相继创作了《过关斩将》、《小小3号》、《小小特警》等一系列Flash作品(详见http://www.xiaoxiao-movie.com)。 (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