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涌及其团伙羁押期间 两位警官牺牲在岗位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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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21: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23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2日上午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再审后作出判决,判处刘涌死刑。刘涌当日已被执行死刑。据《瞭望》周刊报道,参与指挥羁押刘涌工作的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透露,在刘涌及其团伙羁押期间,两位人民警察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王立军局长表示,刘涌及其团伙共22人,自2001年8月8日到2003年8月21日,在铁岭市 王立军本人也先后多次与刘涌交谈,耐心细致地做刘涌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刘涌认清形势,主动交待罪行。 报道说,王立军是全国公安战线著名英模,也是名闻遐迩的“打黑局长”。早在他从警之初,便在铁法市以扫荡黑恶势力而大振警威;此后,他在铁岭市公安局任职,一举打掉多个黑社会团伙,市民欢呼雀跃;去年,他又临危受命,异地到盘锦市追查“枪案”,不但把当地4个黑社会团伙一网打尽,221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收缴军用、民用枪支82支,还把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22名不法公安干警一一查出。 谈到公安机关在羁押刘涌过程中的艰辛和功绩,王立军局长十分激动。也算是与刘涌案“有缘”,早在刘涌黑社会团伙一、二审之前,沈阳的黑社会老大刘涌便被异地羁押在铁岭市看守所,前后历时两年,而当时王立军正担任铁岭市公安局局长。这次刘涌被再审,从锦州监狱转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羁押,王立军又刚刚交流到锦州市公安局当局长不久。(记者魏运亨) 相关专题:沈阳刘涌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