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当交个人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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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1:00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晓路来源: 反映:19日,市民张先生来到华夏证券东直门南大街营业部兑现1999年1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却被告知要扣除企业债券个人利息所得税。张先生说,“购买的国库券是不交税的。铁路债券为什么现在要收取个人所得税?而且购买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个情况。”同去领取兑现金的一些市民也对此表示不解。 回复:华夏证券东直门南大街营业部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债券由铁道部发行,发行公告里并未提及税金问题,今年的兑付公告则明确提出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至少从1993年起,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就应该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属于企业债券,不属于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必须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税金。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机构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兑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本报记者赵晓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