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豆奶案主犯被判三年 三被告当庭表示要上诉(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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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1:47 北京娱乐信报 | |||
新华社沈阳12月23日电(记者陈光明)“海城豆奶中毒”案23日上午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郝国栋、郝佳乐、兰松涛当庭表示要上诉。 2003年3月19日,辽宁省海城市兴海管理区部分小学师生因饮用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发生食物中毒。被告人、鞍山宝润豆奶有限公司暨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国栋,鞍山宝润豆奶有限公司暨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代理车间主任郝佳乐和在企业做临时工的兰松涛被公诉机关分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偷税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郝国栋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郝佳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兰松涛犯窝藏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郝国栋、郝佳乐、兰松涛当庭表示要上诉。 新闻回放 2003年3月19日上午,海城市兴海管理区所属站前、铁西和苏家等8所小学近4000名学生集体饮用了由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当日10时20分,也就是饮用了豆奶的仅仅几小时后,部分学生出现了腹痛、头晕、恶心等症状。随后的几天内,发病到医院治疗的学生达到了3000多名。 4月4日凌晨,饮用了豆奶的海城市铁西小学6年级2班女孩李洋突然发病,抢救无效死亡。同日,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停产并被查封。 11月11日,“海城豆奶事件”开审,“肇事豆奶”的生产厂家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国栋、其子及其女婿等三人被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但受害学生家长对开庭消息均不知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