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涉彩券骗案重审 如签名属真将难脱罪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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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2:53 信息时报 | |
台北消息 陈水扁多年前涉及的彩券案,台北地方法院将于今天重审,原告马来西亚富商陈国平向法官提出申请,要求将陈水扁堂弟陈天福涉嫌伪造陈水扁签名的信函,送有关机构重新鉴定,确认信函真伪。如信函确定为陈水扁真迹,陈水扁将难脱涉案嫌疑。 彩券案发生在2000年2月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当时,无党籍“立委”林瑞图控告陈水扁在台北市长任内,指使堂弟陈天福、陈进财兄弟代表他与马来西亚乐利公司董事陈国 目前,原告陈国平提出两项补充理由。第一,关于被告陈进财、陈天福二人利用原告人为争取台北市发行公益彩券的经营权,结合他们的堂兄、即1996年时担任台北市长的陈水扁共同向原告人索取现金4880万元新台币,后来因陈水扁落选台北市长,双方的合作无以为继,原告才发觉受骗,而向被告及陈水扁催讨还款,陈水扁以信函推延,并由陈天福开支票作为第一期还款,但支票跳票。第二,检察官以陈天福、陈进财的供词及陈天福等人笔迹等资料,断定陈水扁的信函是其堂弟陈天福蓄意冒仿,但经阅卷后,原告得知陈天福在法庭否认伪冒陈水扁笔迹,令案情发生变化。但“调查局及刑事局”的鉴定资料未说明鉴定理由,令人难以信服。而陈水扁在侦查中也表明不信服岛内的鉴定机构,因此信函笔迹应再送境外鉴定。 陈国平提出新补充资料的要点有二,首先,向陈水扁追讨所欠款项,其次,提出对陈水扁字迹为伪造的质疑。台湾法律界人士指出,按台湾现行法律,“总统”当选后享有刑事免责权,不受刑事追究及侦查,因此,就算陈水扁涉案,也可免予刑事起诉,但若明年3月陈水扁落选,法律则可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原告陈国平的代表律师林复宏,曾在控告宋楚瑜贪污的兴票案中,代表国民党兴讼。此案在“总统大选”蓝绿阵营竞争得如火如荼之际重审格外瞩目。台北地方法院指出,相关案件系依新制度重新审理,与政治无关,至于是否将涉案信函送请有关机构鉴定,需经合议庭三位法官共同合议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