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客小小欲告耐克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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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3:55 齐鲁晚报 | |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近来常常见到的耐克产品广告中的“小黑人”有麻烦了。22日,国内著名闪客朱志强(笔名“小小”)致电本报,称耐克公司在今年10月份开始的新品推广活动广告中使用的小黑人卡通形象侵犯了他的作品“火柴棍小人”的著作权。朱志强聘请的律师已经向美国耐克公司北京代表处发了律师函,但至今没有答复。他表示,如果耐克再不理睬,他就将对方推上法庭。 朱志强介绍,他于1989年开始创作“火柴棍小人”,以其为主角创作了一系列Flash作品。这些作品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其系列作品及其“火柴棍小人”形象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有多家媒体对他进行了报道,2001年12月15日《新周刊》杂志评选其为“年度网络风云人物”,《小小系列》作品也相继获得了多个奖项。 但自今年10月起,耐克公司为举办“2003NIKE—Freestyle酷炫之王全国大搜索”活动及宣传推广其新产品,并在媒体大量发布广告。上述广告中使用了一个头部为黑色圆球体,没有面孔,身体的躯干、四肢和足部由黑色线条构成的卡通人物形象,与“火柴棍小人”惊人相似。 朱志强说,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著作权,他在11月27日委托律师向耐克公司发出了律师函进行交涉,并要求耐克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终止发布各种侵权广告并向其赔礼道歉。但是该律师函却石沉大海,耐克公司丝毫没有理睬。如果耐克再不理睬,他就将对方推上法庭。 对于此事,美国耐克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王晓平解释说,这个广告是国外的一个作者做的,由耐克总部法律部推荐过来。 这起我国首例国际大公司涉嫌侵犯闪客的纠纷究竟会怎样,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小知识 闪客————制作传播网络动画作品的网络爱好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