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豆奶”案两父子齐坐牢主犯入狱3年半罚2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09:49 东南快报 | |
12月23日上午,备受瞩目的“海城豆奶”案件一审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被告人郝国栋、郝佳乐、兰松涛,被公诉机关分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偷税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郝国栋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郝佳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兰松涛犯窝藏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郝国栋、郝佳乐、兰松涛当庭表示要上诉。新闻回放292名师生喝豆奶中毒 今年3月19日,辽宁省海城市兴海管理区8所小学的部分师生因饮用了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腹痛、头晕、呕吐、低热等症状,造成292人食物中毒。经国家卫生部派出的联合调查组认定,“本次事件是由饮用中美合资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造成的食物中毒,中毒病因是豆粉中未彻底灭活的抗营养因子。”随后,鞍山宝润豆奶有限公司及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国栋(男,53岁)、车间主任郝佳乐(系郝国栋之子,24岁)被公安机关抓获,郝国栋女婿兰松涛(30岁)也因涉嫌窝藏罪被抓获。 《华商晨报》供稿 作者: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