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让我们说起共同语言 内地香港律师界加强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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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1:20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2月24日电(记者季明)司法体系上的差异并没有成为内地和香港律师界合作的障碍。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中首度放宽对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的限制,两地的律师界正积极寻找双方都能理解的“共同语言”,实现更广泛合作。 11月30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等嘉宾的见证下,香港胡关李罗律师 胡关李罗与国浩的合作开始于两年前,由于两地律师行的服务标准、习惯及收费常常不协调,引起客户不便,这两家律师行决定建立一种新的合作模式。合作的内容包括互相向对方介绍客户,双方高级合伙人每月进行工作例会,进行定期律师交流计划,互相向对方提供样本文件,共同参与市场推广等。 在过去两年中,双方已经在证券、投资等50多个案例中实现了合作。胡关李罗律师行高级合伙人张永锐律师评价说,通过合作,香港方面能有更多机会了解内地律师的运作并及时掌握有关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动态,而内地合作行也能有更多机会了解香港律师工作的模式、服务标准及境外客户对法律服务的基本要求。 今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CEPA,在其附件中规定“允许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此后司法部又颁布了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的管理办法,对联营双方的申请资格及申请程序、双方权利及义务划分、双方义务范围限制、联营协议等主要内容进行明确规定。随着联营限制的放开,胡关李罗与国浩开始探讨这种新的更紧密合作模式的可能。张永锐律师介绍说,联营的好处包括建立共同品牌形象、共同推广市场、共享客源、统一收费及协议分账、共享办公资源及辅助人力资源等。目前两家律师事务所正在现有租约、员工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协调,以尽快全面落实联营事宜。 吕红兵律师透露,随着联营意向的确定,双方除在资本市场的传统合作内容外,还可以在房地产、公司秘书服务、仲裁和诉讼等领域寻找到新的合作内容。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洪超律师说,香港律师界看重的是内地广大的市场,而内地律师界也急需香港与国际接轨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CEPA让我们说起了共同语言”。(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