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庄如顺二审改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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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3:15 扬子晚报 | |
福州讯11月28日福建省高级法院对福州中级法院审理的原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二审判决。庄如顺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有期徒刑15年,其不服,提出上诉。省法院经审理认为,庄如顺收受小轿车的事实系庄如顺主动供述,应从轻处罚。故对庄如顺犯受贿罪改判为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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