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安置补偿费? 倒插门汉子状告男性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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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3:22 新华网 | |
“我是男人,就该受到歧视?”南充市郊区一男子认为某单位在征地安置补偿中,有严重的歧视男性公民的行为,于是将该单位告到法院。经过一年多的法律拉锯战,日前,南充这位男子终于打赢了这桩“歧视男性”的官司。 吴兵(化名)是外地人,1997年4月,他同南充市近郊的村民小英(化名)结婚。2000年5月,吴兵到小英家所在村社落户。因南充城市化进程加快,小英家所在村社的土地全部被南充市 吴兵兴冲冲到开发区领安置补偿费,可是开发区有关人员告诉他:男方到女方安家落户,不能领取安置补偿费,女方到男方落户,才能领到安置补偿费。“这不是在搞性别歧视吗?”吴兵不解,多次找到开发区管委会,但每次都失望而归。2001年、2002年,吴兵看到比他晚到该村安家落户的女性都高高兴兴地领到了安置补偿费,他更是气愤不已:“我是男人,就该受到歧视?”于是,他决定用法律武器捍卫男女平等的权利和男人的权利。 2002年6月,吴兵向顺庆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开发区落实国家男女平等的国策,为其发放安置补偿费。经过顺庆区法院一审、再审,吴兵均败诉,于是他上诉到南充中院。 南充中院审理认为,开发区在安置补偿中,对男女实行不同的安置政策,违法了我国宪法、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平等的原则,因此,日前南充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开发区向吴兵发放安置补偿费1.2万元。(记者/汪仁洪) (来源:华西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