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豆奶案”追踪:生产商被判有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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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5:43 深圳晚报 | |
鞍山消息据辽沈晚报报道,昨日,曾在全国引起轰动的“海城豆奶中毒”案,在鞍山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郝国栋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犯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郝佳乐犯生产、销售不行使卫生标准的食 作者:张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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