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欢迎中银香港获委任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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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6:24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12月24日电(记者刘诗平)香港金融管理局署理总裁陈德霖24日证实,已接获中国人民银行通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被委任为香港银行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任期3年。 陈德霖说:“对此,我们非常欢迎。凭借中银香港在清算和跨境业务的丰富经验,相信它可以尽快及稳妥地为香港银行提供优质的人民币清算服务。香港金管局将与人民银行和 11月18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公布,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同意为香港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业务范围包括存款、兑换、汇款和人民币银行卡。19日,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签署相关合作备忘录。此后,中银香港、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工银亚洲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提交了申请建议书。 据介绍,人民币清算行的甄选准则是:有丰富的清算业务经验,拥有完备的系统网络,熟悉两地金融管理政策法律和能够提供优质的清算服务。清算行的主要职责包括:为参加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接受参加行人民币的存取;在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开立清算账户,集中办理本行及参加行人民币的存取;负责人民币现钞的收集与分发;为人民币汇款和香港银行发出的人民币卡提供清算服务;以及为参加行办理人民币与港币兑换的平盘服务。(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