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省国投老总受审 涉嫌非法吸收存款12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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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04:52 信息时报 | |
广东国投非法吸收存款一览 本报讯(记者李朝涛,通讯员邬耀、广杨、晓梅)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2亿人民币,不负责任胡乱投资导致国有公司损失2.1亿多元,原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黄炎田昨日上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其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玩忽职守罪两项罪名。庭审持续一天,法院未当庭宣判。 公司当银行 吸收公众存款12亿 据检察机关指控:黄炎田1993年5月至1997年5月在担任广东国投总经理期间,该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委托投资、项目入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高息(高于正常利息20%~40%)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期间,广东国投信托金融部和其下属曾多次提出纠正违规吸存的建议,但大权在握的黄炎田并未采纳,照样我行我素。据检察机关查明:在4年的时间里,黄炎田共非法吸收人民币7.62亿多元,港币2.25亿多元,美元1498.7万多元(共计约人民币12亿元)。 盲目投资 数亿国资付之东流 检察机关还指控黄炎田在担任广东国投总经理期间,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公司在其的指使下进行了多项错误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1亿多元的严重后果。 1992年12月,黄炎田在没有进行任何可行性研究情况下,私自决定以省国投名义出资1200万元投资河北省白洋淀温泉城,后因白洋淀公司经营不善,造成省国投损失人民币1080万元。 1993年8月,黄炎田又盲目为梅州市丽丝织造印染有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租赁设备提供巨额担保,共垫付租金本息合计2429.002257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1059亿元。后因该公司破产,再次造成国投18143万多元的巨额损失。 此后,黄炎田又多次盲目进行巨额投资和为他人做担保,导致数千万元的国有资产打了“水漂”。 据悉,黄炎田对公诉方的指控的事实基本没什么意见,只是对个别细节问题提出异议,并说有上述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犯罪,并辩称,为何出了如此“大的事”,责任却要由他一个人来承担。 据悉,法院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备注:黄炎田将这些款项除支付存款人的利息外,其余款项用于公司经营。由于经营不善,大量资金无法回笼,至该公司宣告破产时,无法归还存款人的款项共有人民币12601笔,共计3.53亿多元;港币1895笔,共计3838.4万多元;美元679笔,共计193.4万多元。造成总计人民币4亿多元无法归还存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