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进入低生育水平 一些计生奖励措施未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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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07:34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成小珍,通讯员穗仁宣)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十二届五次会议上获悉,目前广州已进入低生育水平,这标志着广州的生育水平已接近或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生育水平,实现了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奖励、保障措施没落实的问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建议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解决近四万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问题。 据有关人士介绍,广州的人口和计生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相关的法规不配套。目前,各部门、各地区按照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制定系列新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台给计生工作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如对流动人口停止各项收费,加重了各级财政负担;取消了结婚需单位开证明和婚检后,机团单位难以掌握职工的婚育情况;取消小孩入户的限制之后,一些违反计划生育的夫妇拒交社会抚养费,或到第三地(主要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缴交社会抚养费等等。 特别突出的是,目前一些计生的奖励、保障措施不落实。2002年7月25日,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但由于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个人的情况五花八门,使得这些奖励、保障措施在相当一部分单位和企业未能落实。 此外,1980年《省计生条例》规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干部、职工,退休金加发5%。但在实行社保以后,许多国家有企业退休职工反映退休金没有体现独生子女加发5%的优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