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明年不准卖“保健药” 消炎药将受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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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0:12 东北新闻网 | |
从明年1月1日起,有16年历史的“药健字”保健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保健品这个名词将被药品或保健食品取代。保健品不姓“药”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处邵处长介绍,保健药品一直由各地自行审批,其审评技术要求尺度不一,审评技术指标方面与一般治疗性中药没有十分严谨的界定,甚至与保健品有交叉。 明年1月1日起,所有“药健字”保健品将不允许销售。按照相关规定,今后的保健品只能有两种身份:或是药品,或是食品。凡经严格验证符合药品审批条件的,改发“药准字”文号,正式纳入药品流通体系;不符合药品条件,但符合目前保健食品审批条件的,改发“食健字”文号;两者都不符的,撤销文号,停止生产和销售。淘汰46种保健品目前2433个中药保健药品中,只有1064个完成了由地方药“健”字号向国家药“准”字号的转变。辽宁省审批的167个中药保健药品中,有121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转为“国药准字”,目前已经审批下来31种。目前,卫生厅还没有接到一家保健品企业向卫生厅申请转为“食健字”。此次,辽宁省共有46种保健药品停止生产和销售。消费者要细分辨。 现在,在药房中还有使用“药健字”的保健品在销售。销售人员还在片面夸大保健品的功能,误导消费。 辽宁省药监局市场监督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目前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功能有免疫调节、调节血脂、血糖、改善睡眠等在内的22种功能。 挑选保健食品首先通过看产品包装上的批准文号来区分,认清“药准字”和“食健字”;其次看产品说明书,中药、西药及保健食品的说明书内容都有严格的限定,如中药要看其“功能主治”,西药看“适应症”,保健食品要看“适用人群”。 消炎药也得凭处方买 从明年7月1日开始,如果因为嗓子疼,想自己到药店买点红霉素那可不成了。因为从明年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各种抗菌药物(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在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就是说往后个人购买阿莫西林、头孢氨苄、罗红霉素、复方新诺明等药物都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辽宁省药监部门要求辖区内零售药店做好抗菌药物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的准备工作。明年7月1日后不按规定销售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同时,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继续密切监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并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发展趋势的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沈阳今报刘洋) [责任编辑: 蔡轶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