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公开:从政府到企业的一场革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0:4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孙承斌、张景勇)推行办事公开,建设“阳光工程”,成为近年来我国政治、社会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在部门和地方的大力推动下,包括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内的“四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始探索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2000年 20世纪80年代,天津市宝坻县等地开始探索推行财务、村务公开。1998年4月,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同年10月,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任务。同年11月,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全国范围内的村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1999年初,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立,厂务公开首先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推行。2002年,中办、国办下发通知,对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工作提出要求。2003年2月、4月分别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全国厂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根据新的形势,对厂务公开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医院、学校、供电、供水、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虽然2000年才开始起步,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2003年2月,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同年9月,中央纪委召开座谈会,对这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全面部署。(完)(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