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要看准正规企业 违规供气最高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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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0:5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建设局首次对外公布了福州市8家有资质燃气供气企业名单,并将加大对违规供气的处罚力度,企业如违规供气将被处罚1万元~5万元。 据介绍,福州市有资质燃气供气企业名单是:BP公司、福州安达液化气供应站、福州畅光液化气有限公司、福州广发液化气公司、福州金顺液化气有限公司、福州市液化气公司、福铁供应站以及川田石化公司,其中前5家都有直营供气点,而且都有唯一的送气电话。 福州市建设局液化气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将与有关部门联手打击非法供气,液化气经营企业不仅应按规划要求设立符合安全规范的供应站,在用户开户时,企业应按规定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送气时,企业应提供电脑送气三联单,指派送气工从供应站瓶库提取钢瓶送到用户家,并须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据悉液化气经营企业未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或供气未按有关规定进行的,如不向用户提供三联单的,或企业灌瓶站违反充装规定的,经查实将被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而液化气经营企业向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液化气气源的,第一次被查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再次被查的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提请省建设厅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 (本报记者 林银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