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学生告母校一审胜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0:58 今晚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因替人考试而被学校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郑州市一大学毕业生将母校告上法庭,要求母校为其补发学位。12月22日,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毕业生胜诉。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原告学生系被告郑 被告制定的《学生手册》中关于“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受到行政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考试舞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家法规相抵触,应属无效。(韩俊杰张光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