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议长”贿选案二审判决 分手夫妻命运两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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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2:49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2月2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涉及高雄市“议长”贿选案,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褫夺公权4年的“立委”林进兴,25日在二审中获判无罪。同案被告林进兴的前妻高雄市“议员”章玟琇,则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不得缓刑,也不得易科罚金,这项判决,意味着章玟琇将丧失“议员”资格。 据悉,高市“议员”章玟琇与其前夫、“立委”林进兴涉及高雄市议长贿选案,一审 另外,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则是对最后3位涉及贿选案的“议员”,进行一审判决。高雄市“议长”贿选案被起诉的34位“议员”中,有18人被判有罪,10人无罪,6人则是获判缓刑,一旦二审都维持原判,高雄市“议会”可望全面补选。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