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遗孀状告被救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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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3:03 扬子晚报 | |
合肥电 安徽首例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状告受益人案日前在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原告林女士在诉状中向法院请求,判决受益人梁某向其家庭支付经济补偿3万元。 2002年5月28日凌晨,园丁小区一区梁某家发生火灾。梁某的邻居、芜湖市第25中学教师谢小云挺身而出,奋力灭火,不幸牺牲。谢小云献身后被授予“见义勇为好公民”称号。 此后,谢小云妻子林女士发现,梁某平时对其态度冷淡,令她和她的家人非常不满。于是,林女士决定通过法律的途径向受益人梁某提出经济补偿要求。林女士的代理律师邓劲松表示,《民法通则》第109条规定,受益人可以给予在一定情况下的利益受侵害者适当的经济补偿。(夏成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