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老年人被诉不得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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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3:09 新晚报 | |
江西消息依法适用拘留措施,但被执行人是年老的(年龄60周岁以上),不得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有年老、疾病,家属必须照顾的,不得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记者23日获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40条便民措施,其中15条司法便民措施优待老年人。 便民措施中对老年人具有司法保护的还有: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在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社会保险金等方面的案件时,不预收案件受理费;加强对老年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