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大重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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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有关部门建议政府拨专款补贴奖励 本报讯 记者曾璇、通讯员仁达报道:本报曾连续报道过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难落实问题得到了市人大的重视。 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在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指出:帮助企业 报告建议:计划生育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对广州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职工一次性奖励金的情况,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失业或无业人员的情况进行摸查和调研,提出可行性意见,以供政府决策。当前更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近四万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职工发放一次性奖励的问题,取信于民。 原《计生条例》规定,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由于实行社保,养老金由社保发放,这一奖励没有得到体现;新《条例》规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县(市、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因独生子女死亡造成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县(市、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补助。”但现实中,这笔奖金也难以落实。 上月中旬,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了解到,广州市企业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和无子女职工退休的奖励问题,已成为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企业认为职工实行计生是响应政府号召,奖励应该是政府行为,费用应由政府负担;也有企业认为,可由各单位增加上缴社保金额,由劳动社保局统筹解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认为,奖励金宜由政府财政统筹负责。 而市人口计生局则提出:取信于民,坚持以企业为单位、依法落实为原则;对困难企业无法兑现奖励政策的,劳动社保局研究解决办法;对目前群众意见较大,初步摸查无法兑现奖励的38980名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问题,建议由市政府拨出专款对企业进行适当补贴;在省的条例没有修改的前提下,今后较好的办法是,由劳动社保局对企业增加社保收费、专款专用。(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