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个人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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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4: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近两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动我省三个文明建设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韶关市、惠州市、东莞市、阳江市、湛江市、增城市为“广东省文明城市”,梅州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扎实工作,赶超先进,为推动我省建设经济强省和文化大省、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表彰名单见今天《南方日报》)(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