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从轻发落母亲勒杀逆子案犯 讨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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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4:58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25日消息:因不堪忍受逆子的拳脚,花甲母亲亲手勒死了唯一的儿子。昨天,上海奉贤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惠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发于今年八月中旬的一天,儿子王晨其将其母王惠芳和其妻杨美英一起赶出了家门,两人身上一无所有,只得吃住到亲友家。一个月后的九月十四日下午,忍无可忍的婆媳俩约来亲戚,准备把日常需用的家具、衣物搬出去。经常打骂家人的王晨其又一次“发威”, 旁听席上的杨美英异常平静,她告诉记者,丈夫是家里的“煞星”,因为盗窃,两次被判刑、一次劳教。他不好好工作,经常伸手向家人要钱,要钱不成,就在家中胡闹打人,长此以往,家人不堪忍受。 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尽管被告人王惠芳的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其过激行为是在被害人有长期的强索钱财、无故打人等过错的情况下实施的,情节较轻;王惠芳在案发后当即主动投案,认罪态度极好,且有悔罪的表现,故从轻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新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