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指台未成年少女怀孕1996至2000年激增3.5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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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6:50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25日消息: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台湾的未成年少女怀孕事件,从1996年到2000年止,激增3.5倍。p> 据“中央社”报道,由台湾励馨基金会举办的北中南东各区探讨“校园中怀孕少女”研讨会今天在台师大举行,记者会中公布了一份2001年针对台湾地区1036所高中职专科学校所进行的研究报告。 研究指出,自1996年至2000年为止,未成年少女怀孕比例逐年激增,由0.4%增至1.4%,其中高达600多所学校处理过未成年怀孕少女问题。 至于未成年怀孕少女事后的处置方式,仍以选择“堕胎”者最多,占48%,其次是“结婚生子”,占28%。 报告中指出,导致未成年少女未婚怀孕的主因常是“欠缺有效的避孕措施”、“寻求爱与安全感”、“成年男友的引诱与要求”、“亲子关系不佳”以及“错误的性知识与迷思”等,而初中生以“亲子关系不佳”为主要因素,高中职学生则以“欠缺说不的社交技巧”为重要因素。 关于未成年怀孕少女的受教育权方面,报告指出,“被迫离校”、“自愿休学”、“中辍”的学生占49%。而怀孕的少女是否会回到校园中,与外在环境的支持与否有极大关系,包括:女性不宜念太多书、有无家人协助带孩子、有无经济能力请保姆等因素都可能影响怀孕少女能否回到校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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