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管 突出严格保护主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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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9:31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12月25日电(记者 孙玉波)建设部提出,各地对风景名胜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发展方针,实现风景名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25日在全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说,风景名胜区是以风景名胜资源为主体的特殊区域,与一般自然资源相比,更具有公益性、奇缺性和不可替代 仇保兴强调,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于风景名胜资源,比一般的自然资源负有更重大的监管责任。风景名胜区要突出“严格保护”这一主题。要保障风景名胜资源国家所有权不变、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变、风景名胜资源性资产不贬值、不流失、人民群众的相关权益不受损失,通过法律、政策、经济和规划管理等多种手段,建立和健全风景名胜资源的有效监管制度,健全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完善政府对风景名胜资源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有力的体制保障。 建设部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风景名胜区作为国家特殊资源,相对一般自然资源,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较大优势。目前我国已有世界遗产29处,位居世界第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51处。(完) 建设部要求加强风景名胜区监管 新华网福州12月25日电(记者孙玉波)建设部要求各地对风景名胜区加强政府监督管理,深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促进风景名胜区协调发展。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25日在武夷山召开的全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说,目前风景名胜区一些重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全国有20多个省份制定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有少数省份在风景名胜区立法方面仍是空白。二是管理职能不到位。全国151个重点风景名胜区仍有42个没有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一些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没有报批,盲目开发,规划管理出现“真空”。三是经营不规范。一些地方假借改革开放为由,随意出让转让风景名胜资源和管理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资源破坏。 仇保兴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快风景名胜区立法,至今尚没有风景名胜区行政法规的省份,要把立法列为部门工作的第一重点。要进一步强化风景名胜区的政府监督管理职能。建设部将制订和颁布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申报审查办法、审查标准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同时,要发挥建设部风景名胜区专家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确定专家参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定级审查、规划审查、保护工作监督、重大问题调研等工作制度,推动风景名胜区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希望各地尽快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规章制度,保障风景名胜区各项管理工作的健康运行。(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