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维权组织应助阵治理欠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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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19:58 京华时报 | |
作者:周甲禄 年终岁末,各地政府加大力度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举措,不仅受到农民工的欢迎,也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但解决欠薪问题不应由政府唱“独角戏”,各级各类维权组织也应积极行动起来,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长期的计划管理模式,使我们习惯于政府包办一切的工作方式,忽视社会组织在协调社会关系中的作用;一些维权组织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维权手段,往往力不从心,久而久之成了有名无实的摆设;有些维权机构虽然法律赋予的权力不少,但如何有效行使,却缺乏可操作手段,维权的作用受到限制;农民工自身也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习惯于找政府,这也使得维权组织感到无用武之地,失去应有的活力。 实际上,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工会、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权组织都大有可为。拿工会来说,它是法定的维权组织。我国于1992年就制定了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企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克扣职工工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要求企业予以改正。但在传统观念中,工会只是城市职工的组织,与农民工无缘。在新形势下,工会应该向农民工敞开大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再如,被拖欠工资者可以在维权机构帮助下,依法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逐步在转变,有些职能要逐渐转移给社会组织。在解决欠薪的问题上,维权组织应积极发挥作用,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