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已实施医疗保险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5日20:0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常爱玲荣燕)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25日在这里说,截至2003年11月底,中国绝大多数城市已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达1亿多人,基本完成了从公费、劳保医疗等福利性医疗保障制度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转变。 参保人员中,在职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49%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及社 王东进在25日开幕的“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高层论坛”上说,推进中的医疗保险制度还仅限于从业人员,存在参保面窄、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中国将积极稳妥地扩大制度的覆盖范围,争取用三到五年时间将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各类非公有经济从业人员群体纳入到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在有条件的地方着手探索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途径和办法。 新中国建国初期建立了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渐显现。为解决“个人看不起病,单位掏不出钱”等日益突出的问题,1998年底中国开始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健康管理与健康保险高层论坛”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来自三部委的官员和有关专家将就推动及建立多元化的健康保障体系进行深入的讨论。(完)(来源:新华网) | |